福建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到底有哪几笔?这几项钱一分不能少
先说明白,下面这些不是凭感觉讲的。福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三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以及《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2016年9月26日公布,2017年1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福建177号办法”)。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都适用这部办法。
一、补偿不是一笔“打包钱”,而是好几笔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
- 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比如机井、大棚、围墙、硬化的晒场;
- 青苗补偿费,比如地里还没成熟的庄稼、果树;
- 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福建177号办法第七条也写得很明确: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所在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计算。很多地方给农户的方案,把这些揉成一个总数,看着不少,拆开一看,青苗没算、附着物没算,社保只字不提,等于悄悄少给了一大块。所以拿到方案,先别急着看总数,要逐项对着清单核对。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福建177号办法第八条也明确,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若干地区类别,地区类别划分及其区片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福建现行执行的标准,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2017年3月1日起全面实行):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2026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延续现行标准,各市、县(区)据此重新公布本地区片综合地价。
这里有两件事要提醒福建的乡亲们:一是区片综合地价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也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这几项要另外算;二是按福建177号办法第十条,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第十三条还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所以拿到方案,先看两件事:你所在的市县、所在区片,现行综合地价是多少;算钱时用的标准是不是重新公布后的新标准。如果对方拿好几年前的旧标准来算,就该要求按最新公布的标准来。
三、还有一笔“社保钱”,最容易被忽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这笔钱进的是社保专户,关系到以后的养老,不是发到个人手里的现金,但它实实在在是征地成本的一部分。福建177号办法第四条要求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即征即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第二十四条规定,养老年龄段的保障对象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方案里如果对社保只字不提,一定要问清楚安排了没有、按什么标准补贴。
四、房子怎么补?记住“先补偿、后搬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福建177号办法第十一条明确,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房屋的,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迁建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不能重新安排宅基地或者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主要采取货币或者实物方式给予补偿。征收建设用地涉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能够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三种方式,原则上要保障居住条件,不能让你拆了房、没了住处。而且顺序不能颠倒——补偿没到位、安置没落实,就让你腾房,这是违反规定的。
五、程序上这几个时间节点,一定要盯紧
- 补偿费用构成:依据福建177号办法第七条,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所在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计算;
- 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依据第八条、第九条,地区类别划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市、县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 费用分配:依据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未调整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承包地被征收后未调整承包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 直接发放:依据第十六条,征地补偿费用通过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等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直接发放有困难的,可委托发放并将费用拨付到受委托单位资金专户;
- 支付期限:依据第十七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依据第十八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别要注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的那段时间,是你提意见、申请听证的窗口期。不少人等钱都快拨下来了才想起来找律师,方案早就定了,再想推翻就费劲。有异议,一定要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渠道提出来。
写在最后
福建是省份,全省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统一适用省政府令第177号办法;如果是城市房屋被纳入征收,走的是另一套——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的程序,福建按《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2014年5月1日施行)执行,以后再单独写一篇细讲。
征地补偿是个细活,差的往往不是政策,而是农户看不懂方案、错过了提意见的时间。如果你家正面临征地,建议先把这几样东西准备好: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自家的土地承包证和房本、地上附着物的清单和照片。拿不准哪一项算少了,可以先电话咨询,我们帮你对着方案逐项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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